【江苏】《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在宁召开

时间:2019-05-27  来源:农委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24日上午,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省政府副省长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苏是海洋大省,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发展海洋经济是我省未来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贯彻海洋强国战略,培育壮大我省海洋经济,提升海洋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条例》是全国首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属于创制性立法。
  魏国强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着力点在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的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在开放合作中发展壮大;立足点在多方面促进涉海企业发展,夯实海洋经济发展根基;关键点在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统筹协调的同时,形成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与深入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海洋强省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全省营造依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目的及内容,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费高云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宣传、加强队伍建设。他强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研究解决海洋专业人才缺乏、基层海洋工作队伍人员老化、沿江及内陆地区海洋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朱有华主持会议,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以及部分市、县(市、区)的代表就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吴沛良、陈惠娟、李后龙、姜葵、张忠文参加会议。


编辑:田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