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时间:2019-05-14  来源:公民报

  张轩在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推动问题解决

  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张定宇,秘书长龙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屈谦汇报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补充汇报。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其中,采取赴区县实地检查和委托部分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自查的方式进行;听取区县政府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召开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座谈会;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区县(自治县)政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张轩在讲话中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从人大工作角度推动落实中央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环境的高度关切,从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环境问题出发,高度负责,扎实工作,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

  张轩强调,要重点检查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情况、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以及法律制度特别是新规定新举措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围绕这些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执行得严格不严格、落实得到位不到位、人大代表怎么看、社会效果怎么样、群众反应怎么样等,真正把情况搞清楚,把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让法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重点检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推动问题解决,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要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张轩要求,要严格依法履职,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深入查找典型案例,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提出推动共性问题解决的对策和建议,以实际行动担当起上游责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编辑:田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