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犬条例施行八年执法过于宽松,上海人大将启动立法后评估

时间:2019-03-2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年上海市人代会,吴前进等14位代表提出,《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已近八年,实践中存在规定过于宽松、处罚额度低等问题,尤其是近年来犬只数量猛增带来的伤人扰民、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等情况不容忽视,建议尽早修订《条例》。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参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和相关立法调研,及时启动法规修改工作。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犬类已成为很多市民的宠物和“家庭成员”。《条例》的实施,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无证犬扰民、破坏环境、咬人伤人等问题,公安机关等部门细化了相关执法配套制度,探索运用商业化手段和信息化技术等方法,加大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同时,也存在着相关职能部门对《条例》赋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尚未充分用足用好等问题,在如何平衡加大养犬管理力度与体现城市温度之间的关系、兼顾不同社会群体诉求等方面还有待加强研究。

  为此,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建议,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法定管理措施和处罚手段。同时,要开展对法规实施效果的全面评估,认真梳理执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委员会将与市公安局保持沟通,积极参与立法后评估和相关立法调研,及时启动法规修改工作。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