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人大工作新征程要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

时间:2019-02-28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决心,自觉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担当起为人民促发展谋利益的重大责任,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生根。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全面贯彻,更好引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一基本方略,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更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把握基本方略丰富内涵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就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发展思想,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执政为民的一面鲜亮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坚定了“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特征,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坚定“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党,她没有独立于人民利益的自身利益。我们党既代表人民的眼前利益,也代表人民的长远利益;既代表人民的局部利益,也代表人民的全局利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对每一件事情的看法和主张,应该说就是人民愿望、要求的充分体现,就是人民的看法和主张。这一重要思想,深刻阐述了党与人民的密切关系,开辟了“为了谁”这一事关当代中国发展的根本问题的新境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突出了“人民主体”。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深厚根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更加突出“人民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积累了许多的宝贵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我们要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需要现实意义的“主体力量”为其提供强大动力。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自觉拜人民为师,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这就将“人民主体”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对我们党“依靠谁”的明确回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保障了“人人共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共享发展理念,要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共享是全民共享,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分人共享;共享是全面共享,要人人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共享是共建共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共享是渐进共享,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这一共享发展理念,开辟了“人人共享”的新境界,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自觉践行基本方略保证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决心,自觉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担当起为人民促发展谋利益的重大责任,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生根。要把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观点作为首要前提。要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权力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以思想自觉保证和推动行动自觉,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更加鲜明。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立身之本。把为民谋利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坚持把实现人民愿望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最大责任,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人民,行动上惠及人民,始终保持百姓情怀,公仆本色。带着感情和人民群众相处,带头落实为民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眼睛向下看,脚步朝下走,对人民群众关注的事,对人民群众希望的事,要认真听、主动想、及时办,做到事事在心,件件在意,决不推诿扯皮,决不敷衍塞责,决不久拖不决。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标尺。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尺。要让人民满意,就要增加人民群众的话语权。重大决策要广开言路,拓宽渠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力求决策科学,人民拥护。要让人民满意,就要增加人民群众的评判权。主动把工作成效展示给人民群众看,学会看人民群众的脸色行事,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评价,找准我们工作的改进方向、纠正之处,使各项工作始终体现人民群众要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启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征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优势,通过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体现。要依法行使立法权。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研究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立法跟进,切实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找准立法工作着力点,滚动调整五年立法规划,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不断推动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要依法行使监督权。选好角度、掌握尺度、把握力度,把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切、人大可为的事项,作为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事项,认真组织视察、调研和检查,助推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要认真履行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加强对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实施和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要进一步创新人大监督方式,综合运用调研询问、专项审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要依法行使决定权。要充分认识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就是执行和转化党的意志,着眼于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全面落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不断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制度,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推动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决定工作的领导,围绕党委有要求、法律有规定、群众有呼声的重大事项,依法有效行使决定权,适时就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改善民生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把党委的决策意图转变成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新时代全市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善于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组织保障。要进一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任后履职监督,不断提高选举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

  (人民代表报)

编辑:阎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