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方立法如何助力上海生活垃圾治理?

时间:2019-02-12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垃圾治理水平是上海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必须破解的难题。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对此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着力加强本市生活垃圾治理的顶层设计,切实推进破解实践中的瓶颈难题。
  刚刚闭幕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历时两年、凝聚全体市人大代表智慧的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充分彰显了上海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打开垃圾分类工作新局面的决心和信心,标志着本市依法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入了冲刺阶段。
  地方立法助力本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迈出了至为关键的一步
  上海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起步较早,从1996年零星尝试到2011年全市大规模推进,先后经历了三轮试点,各区有探索、有典型、有进展,但源头减量缺抓手、分类投放缺制约、分类收运缺监督、分类处置缺设施、循环利用缺支撑等堵点难点问题仍未能实现根本突破,垃圾分类至今未能真正成体系、成共识、成自觉。在这一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地方立法难度不言自明,将此作为人代会审议表决项目,其深意是要将本次立法实践做成汇集民意民智、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做成推动政府工作实践、共破瓶颈难题的过程,做成社会深度宣传发动、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过程。从2017年、2018年殷一璀主任、肖贵玉副主任等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开展重点调研和大调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三次集中审议,再到人代会上全体市人大代表集体审议表决,一路走来,不仅这一地方立法实现了从构想到雏形、从各方建言颇多再到高票通过的蜕变,同时也推动本市生活垃圾管理顶层设计更趋科学,推动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态度从观望等待转向真抓实干、力求突破。换言之,《条例》的出台不仅解决了本市垃圾分类的法治保障问题,更是促进本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思路和实践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尚待各方
  在法规的引领下共同攻坚克难
  生活垃圾分类所要改变的是我们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和对废弃物的态度,这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有相当大的难度。同时,垃圾治理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联的任何一个环节未打通理顺,整个系统都会难以正常运行。纵观本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多年实践,制约的环节和因素仍有不少,尚未形成一套成熟稳定的做法,甚至有些堵点问题至今未完全打通。《条例》虽然针对瓶颈难点在制度设计层面做了很大的努力,明晰了基本思路和制度框架,但法规引领和保障作用的显现关键还在于实践。法的生命和作用在于实施,既要确保法律规定严格有效地落地生根,又要通过探索和创新突破当前的难点,不断细化和丰富法规的制度构想,使人大制度供给与政府工作实践真正形成良性互动、互为支撑。眼下生活垃圾分类已经进入提速期和攻坚期,需要全社会公同关注,同向发力,特别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主导意识,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树立明确目标,依法更加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共同攻坚克难,尤其在减量化、资源化和智能化上应下更多功夫,多探索、勤作为、求突破,真正体现上海水平。
  人大在垃圾治理上需要继续发扬
  钉钉子精神
  自2011年本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对此给予积极的关注和推动,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开展专项监督,2017年、2018年又连续两年倾尽全力推进地方立法。现在法规已经出台,但垃圾分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依靠一部法规包打天下。随着垃圾分类推进范围的扩大,实践中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凸显,常委会对法规的实施效果、对垃圾分类工作应给予持续的关注和推动。今年,常委会将对本市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一方面希望借监督推动法规制度的落地,促进分类工作的提升突破,另一方面也希望继续进行深入的社会动员,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过程分类和资源有效循环利用。今后,常委会还可以运用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多种形式,持之以恒地推动法规的贯彻实施,并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化不断对法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以良法保障善治。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