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免名单

时间:2018-11-30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任命:
范修芳同志为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吴文毅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郭保振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庞景玉、程慎生、王凤兰、张云龙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荆伟、刘天华、王波、马军杰、石文灵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邹波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慧娟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蔡智玉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红、郭筱林、高光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高海娟、王福蕾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巍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杜燕萍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太键、冯童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铁良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徐薇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纪玖同志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秋坪同志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商敏同志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齐曙光同志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
任秀娥同志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黄存智同志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2决定任命:
郑邦山同志为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李涛同志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贾瑞琴同志(女)为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张兴辽同志为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王仲田同志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刘兴彬同志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申延平同志为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姜继鼎同志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阚全程同志为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国栋同志为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吴忠华同志为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3批准任命:
刘海奎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春波同志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军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民义同志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常凤琳同志为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晓丽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晓伟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国祥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志强同志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长义同志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免去:
王泽华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吴文毅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职务;
陈殿福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跃波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秦德平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邹波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杜燕萍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蔡智玉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冯童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高海娟、刘铁良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红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光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徐薇、郭筱林、杨巍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慧娟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太键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海清、张兆青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东杰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金铃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岳树平同志的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秋坪同志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商敏同志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保龙同志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张钢战同志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宋春波、牛晓丽、刘建军、赵予秋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5撤销:
高德友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