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创新监督模式 增强工作实效——兰考县人大常委会深入探索监督工作新方式、新方法

时间:2018-08-2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去年换届以来,新一届兰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新方式新方法,监督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一年来,我县在全省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以及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使监督更加高效便捷;围绕社会热点问题,组织代表积极参加“电视问政”,促进代表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创新人大评议制度,督促全体代表主动参与评议,把年末“一次评议”完善为“全年评议”,着力实现人大监督常态化。


        一、搭建网络平台,提高监督效率
     (一)探索互联网+模式,增强代表监督实效。去年以来,新一届兰考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兰考的发展实际,以创建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为抓手,全面提升县乡人大各项工作水平。通过履职网络平台建设,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更加便捷,代表对全县各项工作有新的建议、批评、意见,可随时网上提交、网上办理,打通了人大代表高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最后一步”。如,兰阳街道选区人大代表看到城区内黄河路与考城路交叉口生活垃圾较多,污染市民生活环境,影响我县城市形象,用手机拍成视频并附上文字,通过代表履职APP传送到县人大网络履职后台管理中心。经审核后,及时反馈到县政府环卫服务中心,在短短一天内清理完毕并回复代表,代表网络履职的便捷高效,得到了群众和代表的一致好评。
     (二)完善代表履职考核,督促代表主动履职。2017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代表履职评估办法》,成立了全县人大代表履职考核评估小组,坚持以代表网络履职为主体,结合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完善代表履职体制机制,着力督促代表依法履职、主动履职。人大代表考核评估领导组采取季度汇总、半年小评、年底总评的监督管理机制,在代表网络履职平台上实时公示和动态排名,每一位代表都能够知晓自己的履职得分和排名位次,代表履职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代表和代表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并在年度工作会上给予表彰奖励,有效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使“荣誉代表”和“三不代表”没有立足之地,代表履职更加积极主动,监督成效更加明显。
         二、实现预算联网,体现“阳光财政”
        兰考县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实行预算联网监督,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九大模块”功能对全县的预算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督。“九大模块”,分别是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资产、社保基金、项目监控、决算分析、监督整改、绩效评价和资料查询。整个模块的设计,基本上做到“四个全”,即“单位全覆盖、资金全口径、过程全跟踪、监督全方位”。系统能够清晰反映县级预算编制的基本情况,反映部门预算收支进度、追加和结余等执行情况,使人大及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信息,为开展年度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实时数据。增强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相当于在财政和审计监督外,增加了“第三只眼”,延伸了监督链条,对建设“阳光财政”,实现依法理财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三、开展“电视问政”,尽显代表风采
        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开展“电视问政”活动。“电视问政”既是一种专题询问的方式,又是一种新型的问政方式。通过让领导干部直面镜头,发动群众及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参政议政,“问”出责任与担当,给出承诺和解决办法。“电视问政”主要采取主持人+代表+部门负责人+外景拍摄的形式录制,分行业、分系统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到节目现场参与栏目访谈,把电视问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评议,执法纠风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对政府部门起到督促作用。2018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的“电视问政”栏目共有16期,节目主要围绕时下的热点工作、民生问题开展。如房屋初装费问题、学生暑期安全问题、公路管理和维护的问题,在人大代表参与并跟踪监督下,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完善评议办法,实现监督常态
        评议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重要模式。新一届兰考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以来,积极探索评议工作新模式、新方法,着力提高评议实效。制定出台了《兰考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评议范围、评议内容和评议程序,将原来的年末总评改为全年评。年初人大常委会票决确定评议对象。根据年度中心工作情况,制定《评议工作方案》,《方案》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行为(各评议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从而使整年度评议工作都处在进行中,实现了评议监督工作的常态化。
        述职评议对象又添“新成员”。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被列为评议对象,是今年评议工作的又一亮点。2018年初,常委会票决产生了县监察委员会述职评议对象。评议方式是评议组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召开评议会,会上,两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做了述职报告,参会人大代表对两名述职者进行了测评。通过评议,进一步提高了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识,提升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使以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能够更好地有序推进,实现了人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全覆盖。
        创新工作永远在路上,主动作为永远是关键,党委重视永远是保障。兰考县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兰考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指导帮助下,务实重干,创新作为,努力开创新时代兰考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