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赴福州、南平、三明市开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18-07-1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月19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工委主任陈则生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前往福州、三明、南平三市开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赴长乐、闽清、建瓯、延平、将乐、永安等县(市、区),实地检查河道管护截污整治、安全生态水系、水美城市建设、涉河建设项目及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等,并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到县(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及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肯定了市的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指出加强河道保护管理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清新福建的有力保障,是践行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开展这项执法检查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系统治水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要求,把人大监督的重点落在生态保护管理上;要像爱护我们的眼睛、对待生命一样呵护闽江水系,努力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影响河道保护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解决,并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充分体现执法检查的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黄子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饶作勋,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郑国华,省人大代表郑洪、郑辉、何希斌、叶国勋、高海燕、王林香、黄闽榕,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谢小平,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宜国参加执法检查。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