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任免名单
时间:2017-12-0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1任命:
邹波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冯童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刘铁良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慧娟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刘太键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石朗贵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纪红同志为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明、李予红同志为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2免去:
徐哲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郑福平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侯民义、张志强、耿全红、宋桥军、吴亚杰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建云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克亮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3批准免去:
刘建国同志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石朗贵同志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海奎同志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