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免名单

时间:2017-09-2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1、任命:
李经超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李学义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高欣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泽华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吴文毅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
王韶华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涛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达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王静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蔡靖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副局长;
袁小刚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常晖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谷彩霞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继红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闫顺利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冀汇涛同志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举召同志为洛阳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2、免去:
李经超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陈陆浩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学义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玉宏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吕达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陈松林、孙玉华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举召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冀汇涛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键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邵宝忠同志的洛阳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职务;
龚春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马俊卿同志的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