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名单

时间:2017-08-1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任命:

王辉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叶慈年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王春娥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马长虹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建国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国平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决定任命:
舒庆同志为河南省公安厅厅长;
侯保宗同志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3、批准任命:
张桂平同志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连东同志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康健民同志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凤翔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国谦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德友同志为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文立同志为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孟侠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免去:
王春娥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于汉昌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建民同志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亚平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笛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王雪莉同志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5、决定免去:
许甘露同志的河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王涛同志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