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免名单

时间:2015-04-13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免名单
(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3月30日通过)


1、任命:
王国振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流章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华夏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庆照、禹星轸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敬慧、张志远、范莹、许强、吕印方、裴杰、扈宾、朱鸿祥、李芳、房卫林、邱惠敏、朱伟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东风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副检察长。

2、决定任命:
李柳身为河南省水利厅厅长。

3、免去:
刘建功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少宇、郭新和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玉德、谷建国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民庆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流章、栗洪显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华夏、郑军安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宏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卢新奇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袁其生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建锋、高铁淮、冯中华、马维克、高德友、吴文立、宋和平、张星、李小玫、王树汉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4、决定免去:
王小洪的河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王小平的河南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