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红瑜

时间:2014-12-10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政府法制办作为省政府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直属机构,必须把宪法精神贯穿到法制工作全过程,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与尊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提高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切实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根据河南实际,重点“围绕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四个河南”、“两项建设”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序推进立法工作。以宪法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省级政府立法权。积极探索如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宪法的要求,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实现政府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努

        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和目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政府层级监督中的主渠道作用。督促各级行政机关重视利用行政复议途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引导人民群众学会运用行政复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⑥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