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修订征兵工作条例

时间:2014-07-3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专门制定了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

    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兵源大省。立法调研中,不少单位提出,适龄兵役登记男青年大部分为各类学校的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这部分适龄男青年进行兵役登记,有利于征兵任务的完成。条例采纳了这一意见,规定“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督促本校适龄男性学生进行兵役登记。普通高等院校在进行新生学籍及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当查验学生兵役登记情况,没有登记的,应当督促学生登记。”

    条例规定适龄公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但为方便大学生入伍,条例规定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被批准入伍的,由批准入伍地省辖市或者县(市、区)政府按照规定发给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政府,也应当按照规定给予优抚待遇。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