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3-03-2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直管)市人大常委会,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在郑的中央驻豫单位,省直各群众团体: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341日至2日在郑州举行。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代表团的组成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组成19个代表团。即:17个省辖市和济源市各组成一个代表团;省军区和河南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的代表组成解放军武警代表团。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的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的代表团。

二、日程安排和通知办法

2013331下午代表报到,17时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41上午930分召开大会预备会议。41下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举行大会开幕式,42上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并举行大会闭幕式。

驻省辖(直管)市的代表由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通知,驻省直的代表由本人所在代表团和单位负责通知,省军区、河南驻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由省军区政治部负责通知。

本次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报大会秘书处同意。

三、代表团驻地安排及报到办法

漯河、南阳、信阳、济源代表团住河南饭店;开封、三门峡、商丘代表团住河南宾馆;郑州、洛阳、平顶山、濮阳、焦作、新乡、解放军武警代表团住嵩山饭店;安阳、驻马店、许昌代表团住紫荆山宾馆;鹤壁、周口代表团住豫财宾馆。

各市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的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集中来郑,直接到驻地报到;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的代表请直接到本人所在代表团驻地报到。

代表请勿带随员,特殊情况须带随员的,须说明理由,报大会秘书处同意。

四、其他事项

(一)      代表及随团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须带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由各代表团集中,报到后请各代表团将中共党员人数报大会秘书处组织组。

(二)  代表团到郑州报到时,各市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代表安全、准时到会。

 

 

大会秘书处秘书组联系电话:0371-65906035(会前)

              组织组联系电话:0371-65909670(会前)

              总务组联系电话:0371-65954166(会前)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年三月二十七日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