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宣传贯彻供用电条例

时间:2012-12-06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月4日下午,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启动《供用电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商丘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马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慧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填补了我省电力立法的空白。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马刚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用电、拥护《条例》的良好氛围。要狠抓贯彻实施,严格依法行政。全市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确保《条例》全面、准确地落实。

  会上,刘慧生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民讲话精神。商丘供电公司、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公安、国土、住建、林业、水利、交通、规划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