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5份法规草案和工作报告

时间:2012-11-2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教师虐待幼童、教师自办辅导班诱导学生报名……义务教育阶段的诸多问题,牵动着我省教育工作者的心。

  11月28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小组审议了《河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等5份法规草案和工作报告。委员们针对义务教育问题纷纷开炮。

  教育问题

  建议中小学开展美育课

  11月28日小组审议的《河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首次给消除大班额定下“时间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五年内应当消除大班额现象”。

  对于这一内容,从事教育工作多年的董广安委员认为,给出时间表很好,但不够具体,如多少人才算大班额,小班额是多少人。

  归根结底,大小班额触及到了教育的公平问题。董广安说,消除大小班额不足以从根本上淡化家长们的观念,只有让教育资源真正实现公平合理配置,才能真正消除择校热。

  她建议,免费读完大学的师范生,毕业后应该考虑回报社会,到县级以下学校任教。

  教师虐待幼童、教师自办辅导班诱导学生报名……对于近年来教师队伍里出现的“害群之马”,不少委员认为草案中只对学校主体进行了法律规范,但没有涉及教师本人。

  包括张翠云、董广安、李巧菊等委员都认为,应该在《河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里添加相应条款,约束教师行为。

  谈及草案内容,委员张翠云认为,除了强调青少年在智力方面的发展,尤其应该培养他们的美德,建议中小学开展美育课。

  农产品安全

  蔬菜土豆卖给了谁,老板都要如实记账

  蔬菜、土豆等农产品卖给了谁,从哪里批发的,销售了多少等,这些内容老板都要记账,而且账本要保留2年。

  昨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小组审议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草案)》。

  农产品生产经营方式分散,产业化经营水平低,生产经营管理链条长、环节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很难找准环节及时处理。

  草案规定,为了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农产品销售企业和批发经营者应当建立购销台账,如实记录农产品名称、来源、销售去向、销售数量等内容。

  农产品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禁止伪造购销台账。

  在农产品的上市规范上,草案也予以表述。如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农产品,应当包装上市销售。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