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用电条例》正式颁布

时间:2012-11-0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月30日上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河南省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标志着《条例》正式颁布。这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河南地方立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出台了《关于<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宣传贯彻的意见》,介绍了《条例》的制定情况及主要内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葛国平出席会议并发言,河南省政府法制办、河南电监办分别就如何宣传贯彻《条例》发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电监办等省直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河南省电力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王树炎出席会议,河南公司本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十八个地市供电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河南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同时也是电力大省,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河南省“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进程的加快,对供用电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河南省在电网建设、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关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干扰因素,严重威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供用电管理工作有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为电网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法律保障,有效规范供用电行为,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用电秩序,促进我省电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刘新民在讲话中强调,电力工业是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基础和命脉。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进程的加快,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及供电企业首先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站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能源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制定颁布《条例》的重要性和实施《条例》的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其次,要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各种宣传媒介,扎实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形成宣传热潮,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好良好基础。再次,要加强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齐抓共管,共同配合,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依法规范供用电工作,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葛国平在发言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河南电网发展和河南公司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河南公司一是将认真组织干部员工学习领会《条例》,统筹开展学习宣贯活动,迅速掀起宣贯《条例》的热潮,准确掌握和理解《条例》内容。二是将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条例》的影响面,加深社会公众对《条例》的了解与理解,为规范供用电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将全面贯彻落实,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条例》对于规范和保障供用电市场秩序的重要作用。河南公司将以《条例》的颁布和宣传贯彻为契机,务实加快电网建设步伐,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强化电力供应工作,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电力保障。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