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2-01-14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蔡宁检察长所作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年工作的安排符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符合河南检察工作的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核心任务和持续求进总基调,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统一,为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