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受邀旁听案件庭审

时间:2011-09-16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省法院“阳光执法”出新规

        “法官要不断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人大代表的监督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9月15日,在全省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高院党组提出“阳光执法”新规定:全省法院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遇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或者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必须邀请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听证。

  目前,省法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已经实行三级法院与省级以上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制度,建立起每一位省级以上人大代表与三级法院的对接。

  当天,省法院党组作出规定,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要认真做好与省级以上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每年的年中、年末要向辖区内的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遇有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活动,随时向每一位省级以上人大代表通报;遇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或者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要邀请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听证。适时邀请省级以上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活动,视察、调研、暗访法院工作活动;要建立人大代表手机短信专用平台,每月向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发送简要工作信息等不少于一次。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