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7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1-07-04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月29日,《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省防震减灾指挥大厅举行。会议宣布,《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梅、副省长徐济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共九章六十六条,突出了将防震救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防震减灾能力评价纳入政府管理职责等“四个纳入”,体现了我省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省依法加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王菊梅和徐济超在会议上分别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目标,重点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