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草案征集意见体现民主立法

时间:2011-04-27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个税草案

  国务院大大方方透露了一个信息:自己反复论证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被全国人大否定了,因此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在以前几乎难以想象。

  中国人大网昨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这当然是个好事情,它标志着中国的民主又向前迈了一大步,以前这类有关征税的国家法律很少交给全国公众讨论,今天终于公开摆在了全国人民的桌面上,让普通老百姓评头论足了。不仅如此,它还大大方方透露了一个信息:国务院反复论证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被全国人大否定了,这在以前几乎难以想象。

  但也应看到,个税修订不仅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更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国未来经济政治的走向。判断这样的草案是否合理,仅有政治热情是不够的,更需要专业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知识,只有如此,才能在阅读草案后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如何处理民主政治和专业知识之间的矛盾?显然,个税草案不能仅仅止于公开,它更需要在草案全部公开的基础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经济学家进行更为广泛、更为深入的辩论,这样的辩论还应该公开,要允许老百姓旁听,要邀请电视媒体进行现场直播,相信“真理越辩越明”,激烈的辩论肯定能引起众多公民浓厚的兴趣,更能让不懂专业知识的老百姓在聆听专家的辩论之时,懂得新个税每一个条款对国民经济、对自己产生的影响,唯有明白了,看懂其对社会的影响了,个税意见征集才有现实的意义,人大常委会的表决才能真正体现民主。

  辩论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言论自由虽然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但民意并非完全一致,并非所有的民意都能变成公共政策和法律。什么样的民意能够成为政策法律?辩论是和平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搭建一个公开自由的平台,通过公开辩论,实现意见公开博弈,让意见的冲突在这里达成共识与和解,民主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假如没有这样的辩论平台,法律政策就会显得面目可疑,意见冲突没准就会以非和平的方式表现出来。

  政治辩论其实在中国并不陌生,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每当国家有重大决策,朝野重臣就会展开激烈的辩论,辩论不是表演,不是人身攻击,而是实实在在的观点交锋,它不仅需要观点明确,更需要论证充分,以理服人。媒体的讨论并不能代替人大常委会的现场辩论,因为相对于人大常委会,媒体欠缺专业、欠缺权威,更欠缺现场的互动,相信精彩的辩论不仅会让电视观众耳目一新,更会让中国的民主进程前进一大步。

  有人担心现场辩论有可能造成场面失控,进而影响国家的形象,这样的担心确实大可不必,因为个税的修订是个经济税收政策,什么样的结果都不可能动摇当前的政治基础,不仅如此,人大常委会的否决让大家看到,对于新修订的个税草案,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前提,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全国人大都是真心真意地希望倾听民意,希望能得到全国更多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辩论到最后的结果,无非是起征点3000或4000、5000的区别。什么样的结果能够影响国家的形象呢?至于场面失控的说法更是滑稽,请相信中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辩论会比西方议会的辩论更加文明更加有序。

  有人担心个税修订的辩论中,会有能说会道者占据辩论场,将黑说成白,非说成是,从而达到干预法律制定的目的,这样的担心更是没有必要,请相信真理的力量,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写道:“让真理与谬误交锋吧,谁又看到真理在放手交战时会败下阵来?”在公共政策的博弈中,同样也需要真理与谬误的交锋,唯有如此,法律才会深入人心,成为人人敬畏的神圣。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