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敲定3000元?

时间:2011-04-17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于4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进行审议。记者昨天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次个税改革,将把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

  对于超额累进税率,现行5%的最低税率和45%的最高税率不变,级次将由9级减少至7级,且税率级次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全部调整,都将有所提高。

  个税改革草案预计一审便会通过。

  中国财税法学会副会长俞光远昨天说,税率级次减少不多,是为了更好发挥调节作用,但是税率级距数额提高,比如,原来45%税率对应的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是超过10万元,可以提高到超过15万元,甚至20万元。相应地,下面的其他级次税率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也提高,这样也会降低工薪个税的税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4月13日谈及个税改革时称,起征点上调,这对低端收入是减税,对高端收入也是减税,而且高端比低端减税更为明显。

  对于公众期望的4000元和5000元起征点,有关人士称,个税改革未来仍将渐进推行。贾康表示,估计个税改革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一段时间里很可能分步实施,逐渐把现在实行的11种分类征税制度,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制度。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