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诉讼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

时间:2011-03-08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从根本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梅,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决定,以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王菊梅、蔡宁介绍说,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司法实践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案不立、执法不严、枉法裁判、司法不公等问题。

  在王菊梅、蔡宁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决定不仅非常必要,而且时机已经成熟。虽然一些省的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出台了决议或决定,但毕竟只停留在地方立法层面,而且加强诉讼监督的措施不一、范围不一,不利于国家法制统一。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和若干个市级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或诉讼监督的决议、决定,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这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参考。

  王菊梅、蔡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决定应涵盖下列内容:强调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要求有关机关依法接受、配合、支持检察机关的监督,强化诉讼监督权威;完善配套的保障机制、制定刚性的程序规定和明确的罚则,增强监督实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制约,规范诉讼监督活动。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