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1-01-24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3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柏拴副主任向大会所作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报告对今年工作的安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起步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常委会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升立法水平和立法质量;要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新贡献。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