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预算监督 提高监督质量

时间:2010-11-26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伊川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权力的重要体现,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元月国家颁布实行的《预算法》、2002年颁布实施的《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2007年颁布实施的《监督法》,都是我们开展预算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特别是《监督法》规定了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的六项重点内容,明确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如何贯彻落实预算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伊川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进行一些探索和尝试。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从抓制度建设入手,规范预算监督程序

我们在实施《预算法》、《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时发现,这些法律法规对预算审查监督都做出了规定,但由于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实际操作不好掌握,审查监督各环节工作难以做到位。为改变这种状况,从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起,就把制定《伊川县预算监督办法》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财经委负责《办法》的起草工作。财经委经过近两个月的调研考察,结合伊川实际工作情况,就财政预算的编制、初步审查、审查与批准、执行与监督、预算调整、决算的审查与批准等方面的具体做法草拟了办法草案。之后,反复征求县政府及财税、审计等工作部门的意见,后报经县委同意,在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通过。《办法》经过几年来的实施,改变了之前财政部门预算、决算报告不及时,平时报告执行情况不认真,审计报告不全面等现象,对促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规范预算行为和减少预算追加的随意性,进而实现依法理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从抓预算初步审查入手,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每年人代会举行时,预算草案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才正式印发代表,在会期短、内容多、任务重的情况下,代表们很难对内容复杂、名目繁多、专业性强的预算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审议,因此,人大常委会的初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搞好初审工作,几年来我们探索了一条初审工作机制。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一是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征求预算执行单位意见,采用科学的方法测算预算收支,准确预测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预算编制切合实际;二是要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在预算编制前向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使预算编制能更好地贯彻人大的要求;三是严把预算初审关,针对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汇报,提出审查意见,政府及财政部门根据主任会议意见调整预算草案,切实提高了预算初审的效力。人代会召开期间,我们积极为代表审议财政预算做好服务工作,组织财政、审计等负责人深入到各代表团,充分听取和收集各代表团和代表的意见,对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在此基础上起草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印发代表,供代表们审议时参考。在编制2009年财政预算时,政府及财政部门计划按6%的增幅预测当年财政收入,我们根据对当年金融危机对县域经济的影响、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测,提出预算收入目标过高,依据不充分,年底目标难以实现的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向主任会议汇报。主任会议要求,财政预算要切合实际,增幅应安排在2%左右为宜。政府及财政部门及时调整目标,当年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增幅为2%,一年下来,当年全县财政收入的实际下降2.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4%。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同志们说,人大的工作真是脚踏实地,为县财政预算把了个好关。

三、从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入手,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财政预算草案一经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政府必须严肃组织实施。为了保证预算的认真执行,维护人大决议的严肃性,人代会批准财政预算后,我们就对预算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一是坚持月月看报表,定期不定期听取财政部门的汇报,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协调解决,确保财政收支的健康运行;二是每年八月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报告前,我们深入到财政、税务、计划、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及部分重点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写出审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会后,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认真进行整理和归纳,以审议意见形式及时反馈给县政府,在县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同时要求就整改落实情况在三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并在县电视台上进行公告;三是密切关注财税收入进度,坚持每年10月召开财税收入分析座谈会,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及原因,紧盯目标,制定措施,冲刺第四季度,确保全年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四是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的监督,凡需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时,财政部门应当编制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予以实施;五是加强对政府预算预备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政府每年年底前都须将预备费的使用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详尽的说明;六是严格控制财政预算的追加,经主任会议研究,对单笔追加金额在10-200万元的,报人大常委会备案,超过200万元的,要报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批准。去年至今,先后对县政府提出的《关于成立伊川县金财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并将配套资金列入200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成立伊川县金利投资有限公司并将注册资本金列入200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成立伊川县集聚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将财政配套资金列入200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拨付县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专项资金的报告》、《关于将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电解铝储备贴息资金纳入2009年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将20072008年度县城供暖所欠煤款列入2009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伊川县人民医院高层病房楼项目资本金和回购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龙鼎公司年产60万吨铝箔项目前期工作融资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出决议,批准了这些报告和议案。

四、从抓审计监督入手,强化决算审查监督力度

加强审计监督,不仅在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是现行体制下人大加强决算审查监督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注重把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每年都把同级审和延伸审计作为监督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年初听取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工作计划安排;平时帮助审计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大胆揭露问题,同时还要求审计部门开展一些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债务、社保资金等专项审计活动。在常委会听取同级审工作报告后,要求县政府及审计部门,对审计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属于个性问题及预算执行单位的问题,要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对属于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向上级反映,并结合我县实际,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走出审而又现的怪圈。为加大审计力度,帮助审计部门解决问题处理不到位、审计决定难落实等问题,今年我们同审计部门的领导一同赴外地考察学习,开拓思路,完善制度,有力地支持了审计部门的工作。

五、几点问题及困惑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遇到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请与会领导帮助解决:

1、由于我县目前还属于吃饭财政,可用财力很有限,在预算编制时,很难按规范的编制程序进行,一直沿用财政部门直接编制部门预算的作法,仅能保证工资和极少的办公经费,预算不全面、不细致。对部门提出的一些项目开支等,无法列入预算,仍须政府领导审批。

2、每年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审批上年度决算时,上级财政的决算批复往往还未下达,造成批准后的财政年度结余资金仍是变数,不固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有看法。

3、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增幅目标,存在虚增虚列财政收支、非税收入比重过大、收入质量不高等问题。

各位领导:几年来,我们虽然在加强预算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形势的发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还有差距。有许多新情况需要去探索,有许多新问题需要继续研究解决,有些关系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理顺。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机会,认真学习兄弟市县的好经验,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人大财经工作。

 

(王丰良  黄宏伟)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