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人民重托 争做“四型代表”

时间:2010-11-25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肩负着代表人民当家做主的神圣使命。可以说各级人大履职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每位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及履职能力。在民主进程不断推进的今天,各级人大代表必须与时俱进,牢记人民重托,认真履行职责,争做“四型代表”。
     
一、当学习型代表,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人大负有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罢免等重要职责,人大代表是执行上述职责的主体,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专业知识,具备宽阔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具备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能力。而履职能力需通过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因此,每位代表必须有针对性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二、当民意型代表,在热点难点上建言献策。人大代表既是一种政治荣誉,更肩负着为民代言的神圣责任。要做到从选民中来,到选民中去,充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光荣使命,事事处处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的愿望和呼声,真正使自己成为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体现者和代言人。
  
  三、当创新型代表,积极探索履职新途径。人大代表要具有开阔的眼界,清晰的思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
    四、当参政议政型代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参政议政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途径和体现。各级人大代表必须抱着对选民和选举单位负责的态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增强主动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热情,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不当“挂名代表”。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大常委会  周建平  李荣杰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