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人大监督工作彰显“五结合”

时间:2009-11-10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年以来,中牟县人大常委会以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为抓手,注重创新,完善机制,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一是监督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从年初常委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到平时有关监督活动的筛选,都要从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出发,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进行,力争使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合拍。

二是审议与调研相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不仅限于会上的一般性审议,而是在会前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有关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写出调研报告,掌握详实情况,以增强审议实效。

三是交办与督办相结合。凡是常委会向“一府两院”交办的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都必须经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形成科学的督办意见,以保证办理质量。

四是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常委会今年着重对《药品管理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开展了法律监督,同时也结合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实际,特别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以促进工作开展。

五是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结合。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依法监督,重视调研,实事求是,讲求方法,及时协调,通过科学方法和最佳途径,并借助党纪、司法、媒体等监督渠道促进监督,保证了监督实效。

 

(作者:王文胜,中牟县人大 )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