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新闻宣传应“实”字当头

时间:2009-09-0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途径。为了更好的宣传这项制度,各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闻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这对于宣传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快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都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但笔者发现一些地方的新闻作品,为了达到某种宣传效果,不以事实为准则,对所报道的事件大肆渲染,极尽夸张。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

实事求是的进行报道是对新闻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人大新闻工作者更应如此,只有实事求是的进行报道,报道才有感染力,才有说服力,才会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才能使广大群众知情知政,对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和人大代表的工作情况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继而支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支持“一府两院”工作。

反之,如果不实事求是的进行报道,片面的追求轰动效应,一味的为当地的“一府两院”、人大代表“歌功颂德”。对被监督单位只讲成绩,对工作不足部分只字不提。就会蒙蔽广大群众的眼睛,使他们不了解人大代表的真实的工作情况,也了解不到“一府两院”真正的工作情况。由于对“一府两院”等被监督单位缺乏了解,就会使官民之间容易产生误解,进而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对不代表不了解,就会使选民失去正确的判断力,从而影响选举的公正性,结果会使部分“披着羊皮”的狼代表混进代表队伍,做出许多代表不该干的事情,造成极坏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激化矛盾,形成不安定因素。

从被监督单位来说,人大新闻作品一味夸大其作用,会使被监督单位容易形成骄傲情绪,认为人大的监督形同虚设,干与不干一个样,会认为人大常委会与他们一样只会玩文字游戏,而不是进行实质的监督,因此会使他们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当回事,不能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一些人大代表更是头顶着代表光环,干着违法扰民之事而无人问津,这将是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巨大讽刺。

因此人大新闻工作者在对“一府两院”和人大代表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时,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监督单位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和代表违法事件要敢于曝光。只有这样才能把被监督部门和人大代表的工作情况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他们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从而更好的为群众办事,继而使党群关系由“水火不容”向“鱼水交融”转变,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南召县人大常委会       崔松涛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