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河南30万企业可获政府资金帮扶

时间:2008-07-25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1日起,我省30万个中小企业可获政府专项资金帮扶

  政府设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化解融资难题;向中小企业强买强卖强摊派,要受处分……8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将正式实施,全省30.6万个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将有“护身符”。

  这是我省关于促进和保护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昨天,省人大常委会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

  ○政府要出钱扶持中小企业

  省中小服务企业局局长李新杰透露,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有中小企业30.6万个,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营业收入11108.2亿元,同比增长36.73%;利润总额1133.9亿元,同比增长42.43%;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公经济实交税金421.3亿元。我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GDP的增速。

  虽然中小企业发展势头强劲,但仍需政府资金支持。因此,《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贴息和扶持重点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

  ○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

  据对我省中小企业的调查,84.1%的中小企业反映贷款难,50%以上的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达不到设计的生产能力,90%以上的企业因自身积累少、贷款难而难以扩大生产规模和进行技术改造。资金短缺、贷款难、融资难仍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实施办法》“对症下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金融机构应根据国家信贷政策,调整信贷比例,创新信贷方式,完善授信制度,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境内外上市、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筹集资金;另外,投资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等也应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这样,困扰中小企业多年的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

  ○扶持中小企业申报国家专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不过,我省中小企业面广量大,自主创新能力先天不足。

  为鼓励自主创新,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科技、教育等部门应当推动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专业创新平台和区域新平台建设,为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扶持中小企业申报国家专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中小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对企业“强买强卖”要受处分

  中小企业出生难、生存难、发展更难,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永昌分析说,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小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极不宽松,突出表现在:一是市场准入难,有些行业的门槛依然过高,部分行业领域还没有向中小企业开放,限制和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进入;二是行政检查滥,行政执法部门多,各种名目的行政检查过多过滥,随意性大;三是收费、罚款极不规范,企业负担依然较重;四是强买强卖普遍,一些政府或政府部门强买强卖,向中小企业摊派各种费用,无偿占用或者借调物品和人员,指定产品和服务等,这让中小企业苦不堪言。《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之外,向中小企业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中小企业订购报纸杂志、加入协会、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考核等活动。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若有违法罚款、摊派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