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大监督,推动促进司法公正

时间:2007-11-20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27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孙晓群审议时说,“两高”的报告都做得很好,在建立监督机制,促进自身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而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对于不断改进和完善司法监督工作,建立法治国家,建立和谐社会起到了组织和制度的保证。 
 
  他提出两点希望:第一,希望初步建立起的监督机制和有关制度能够长期、有效地发挥作用,坚持下去。第二,希望法院、检察院系统能够由上到下继续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道德素质,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真正树立起公正的好形象,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他说,对于公检法工作的改进,有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各单位自己的努力,另外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也是分不开的。各级人大不仅利用监督这样一种手段和方法起到推动、促进工作的作用,而且还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具体的问题,这一点也很突出。特别是全国人大内司委作为联系公检法的专门委员会,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很好作用。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特点和优势,不仅是简单的监督和制约,更多地是促进工作,帮助工作,在这方面今后应该更好地发展和发扬。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