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五忌”

时间:2007-09-05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法律监督的使命,是联系基层民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人大代表必须有五点禁忌:
  一忌持身不正。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与代表者。只有品行端正,人格高尚的人,人民群众才会相信,才会在人民群众中建立应有的威信。反之人民群众就会反感,就会让党和国家的形象在人民群众的心中失去光彩。二忌弄虚作假。人大代表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能因为一己私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只讲形式,不看实效。要敢说真话,不能无中生有,更不能隐瞒问题。三忌违法乱纪。人大代表应自觉依法,守法。一切工作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不能以权代法,或有法不依。四忌蜻蜓点水。人大代表必须深入基层,了解民生,只有深入下去,才能真正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亟待解决问题。五忌不学无术。人大代表必须要加强学习。人大代表不能“菽麦不辨”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积累。要注重文化知识、法律、法规和其他各种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以便于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