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应把握四个结合点与着力点

时间:2007-08-15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调查研究是人大常委会一种重要的法定职权行为。笔者认为,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时,应把握好四个方面的结合点与着力点。
  在调研对象上,要把调查不同群体与调查人大代表相结合,着力于调查人大代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不同群体的调查,这是调查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更要注重把人大代表作为最佳的调查对象。
  在调研形式上,要把一般性调研与人大行使职权的专题调研相结合,着力于行使职权的专题调研。具体而言,就是围绕“三会”,即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所确定议案、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工作,以此为会议提高审议质量提供既详实准确又客观可行的材料,使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或作出的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加体现民意,更能有效落实。
  在调研性质上,要把经验性调研和问题性调研相结合,着力于问题性调研。重视经验性调研,把经验推而广之,有其重要意义,也非常必要,与此同时也必须更加重视问题性的调研。
  在调研方法上,要把调查与研究相结合,既要搞好调查,又应着力于分析研究。当前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调查轻研究的现象。有的往往只注重调查得来的而没通过分析研究或分析研究不深不透的材料进行汇报,或不分主次不加提炼和升华的调查到会上进行罗列。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