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接受监督经常化
时间:2007-08-14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检察院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比往年有提高,整体形象也有很大改善。”7月26日,我区部分人大代表应邀参加公诉观摩庭,并听取我院工作汇报后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代表们的肯定对我院工作是一种促进,同时也提醒我们要继续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然而,前些年,我院部分干警对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认识不足,认为代表的监督不过是例行公事,走形式,摆样子,没有对代表监督引起足够重视,对人大交办的事项没有及时办理,代表们不太满意。
近年来,我们在全院树立了“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将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各项制度,使之经常化、规范化。这些制度包括: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络协调工作;评议制度,不定期邀请代表来院视察、检查、评议检察工作;督办制度,对人大交办、转办的事项,由专人负责登记,及时分流、督办和反馈;报告制度,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争取人大的支持。
此外,每年我们都向人大代表发放两次征求意见函,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今年,我们利用办公室改造之机,在我院为人大代表建立了活动室,更方便代表来院了解检察工作。近日,代表们在我院座谈时纷纷表示:“南岔区检察院接受监督动真的,来实的。”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