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时间:2007-07-1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人大代表应该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特别是县乡两级人大代表80%来自农村,大部分又是村支两委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当好宣传员,积极宣讲法律法规,为建设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推进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职责,也是人大代表的第一使命。因此,基层人大代表应该在模范守法、当好遵纪守法表率的同时,积极投身于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坚持用言传身教去影响身边的人和事,以身说法;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讲法律,现场说法;结合发生在身边、周围的一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用直观的事实使群众理解和掌握抽象的法律条文,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二、当好监督员,依法监督一府两院,为建设新农村营造民主的政治环境

  “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主体作用着重体现在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上。因此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地方人大组织的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对《农业法》《水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实施法律监督同督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打击和纠正违法行为;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村民有序参与选举活动,保障农村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同时要加强工作监督,重点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监督。在连续多年对农村结构调整工作实施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督促政府大力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增加农业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从调整种植结构入手,建立农业产业化基地,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市场销售,引导农民由温饱型向效益型过渡,由增产型向增收型转变,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加强对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监督,加快全县城镇化建设步伐,努力构建以县城为龙头、以小城镇为支撑、辐射带动周边农村的城镇化体系,以城镇化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别要把工业化与城镇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双峰的农机、辣酱等农业产业优势,依托特色农产品搞工业项目开发,依靠工业项目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开辟农村共同富裕的新路子。三是加大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监督的力度,促进以永丰科技工业园、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为龙头的工业园区建设,构筑经济发展的平台,增创经济发展的新优势。督促政府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和项目开发建设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三是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监督,督促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强化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的设施和办学条件;加大农村医疗建设投入,保障农民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代表监督的形式主要有持证视察、集体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提出建议批评、询问和质询等。特别是在密切联系选民、深入了解民情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建议、意见,通过交办、转办、督办、催办等工作,推动建议得到办理,问题得到解决,从而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得到落实和加强,凝聚民心,形成合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三、当好战斗员,带头致富带动致富,为建设新农村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在较快的经济发展、丰富的物质基础上的。市县乡镇人大代表要积极投身于代表竞赛活动,做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排头兵、领头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本地优势,积极投资办厂,以一厂带动一业,一厂致富一方。

  四、当好联络员,上情下传下情上达,为建设新农村营造畅通的政策环境。

  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在农村、生活在农民中间,能够听到农民群众真实的声音,随时了解群众的所愿所求;要发挥这一优势,加强与选民的联系,当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一方面,充分发挥与广大群众密切接触,联系广泛的优势,深入到选民中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听取民声,把农村群众的所想、所急、所盼,通过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等形式积极反映,为各级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和依据;另一方面要发挥来自群众、群众信任优势,把自己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地向群众加以宣传讲解,使群众弄懂弄透,在理解的基础上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下情与上情结合起来了,人民群众同党和政府统一起来了,同心同德,和衷共济。

  五、当好调解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新农村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矛盾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利益之争,如不及时调处,轻则打架斗殴,重则杀人放火,两败俱伤,世代结冤,狭路相逢,烽烟再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大事化小,使小事化了,家庭和睦、睦邻友好,社会安宁。要达此目的,可用多种手段,但人大代表的力量不可忽视。因为人民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较为了解。如果在矛盾初始之时,适时介入,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通过入情入理的道德教育,通过深刻的法制教育,可使当事人冷静处事,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六、当好服务员,关爱扶助弱势群体,为建设新农村营造友好的人文环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由于各家各户物质、身体、知识、技术等条件的不同,而存在发展不平衡;可能出现弱势群体,或因体弱多病,或因孤苦伶仃,或因经济困难。对贫困家庭给予资助,对弱势群体给予关爱,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人大代表在农村一般来说是各个方面都比较优秀的佼佼者,他们在充分发挥自己聪明才智,致富奔小康的同时,要坚持致富不忘社会,致富不忘乡亲,联系和关心困难弱势群体,帮助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脱贫致富,最终达到农村全面的小康、共同的富裕。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