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底”、督察、物权——透视今年土地调控关键词

时间:2007-07-0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 王立彬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摸清家底”,以国家土地督察加强监管,以强调农民土地财产权厘清土地问题要害,今年以来,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手段之一,土地管理的显著特征是标本兼治。

  摸清家底:启动全国土地调查

  7月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启动。

  为防止数据“掺水”,此次土地调查对数据准确性提出刚性要求。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这次土地调查涉及各行各业和每个用地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要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调查成果质量负责。

  全国土地调查办将对省级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对发现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10年后,土地信息越来越难以满足新形势需要,新一轮全国土地调查将成为解决我国土地管理决策难、规划难、执行难等诸多问题的关键步骤。

  土地督察:加强中央政府监管

  初夏,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三定”方案出台,国家土地督察9大地方局负责人也集体亮相。

  此前,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书,要求深入调查曲靖市财经学校等单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职教中心一事,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在群众举报的基础上,针对“以租代征”等问题,目前已有两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别向两个省市分发出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书。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说,在这些年土地管理改革实践形成较清晰的思路,就是加强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权力和责任,加强中央人民政府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和利用行为的监管。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是加强中央政府监管的重大举措,为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提供了有益实验,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

  土地权利:保护农民最基本财产权

  重庆市有关部门日前正式提出,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试点。农村土地流转与利用问题,再度引起广泛关注。

  此前,中国-荷兰合作的中国农村集体土地登记问题研究正式启动,这个项目主要探索在市场化过程中维护农民土地权利的途径问题。国土资源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手的土地政策、农村治理、公共服务改革与振兴中国农村项目,几乎同时启动。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贯彻实施物权法的通知明确指出,物权法已将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两项权利,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为物权。强调农民的最基本财产权,对于以改变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来改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具有深远的意义。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