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科学立法的“脉动” 全国人大一年立法速写

时间:2006-03-08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月1日起,苦于噪声骚扰的居民们有了与之抗争的法律武器--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生效,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者,将被处以警告或罚款;此前,2006年新年的第一天,温州小伙王毅诚兴高采烈地拿到了第一家一人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因为一部全新的公司法已开始发挥独特作用……  
 
    更完善的规范,更自由的空间。 
    走过“十五”进入“十一五”,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了27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20件。 
    触摸这份丰厚的立法成绩单,我们感受到科学立法日渐强劲的脉搏。 
 
    当补则补 当缓则缓 
    背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中,共有76件立法项目。截至目前,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58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法律问题的决定,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迈出重要步伐。 
    十届全国人大立法,五年有五年规划,一年有年度计划。 
    翻开2003年制定的五年立法规划,循环经济法并未列入其中。2005年11月,在福建厦门召开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上,循环经济法开始起草、争取2007年提请审议的消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对外宣布。 
    原来,根据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制定循环经济法增补进明后年的立法计划。 
    与循环经济法加快立法步伐相对,物权法则因事重更需慎而放慢了立法节奏,并未像一些人所预料地出现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中。 
    与绝大多数三审即获通过的法律相比,这部已4次上会审议的民事基本法,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收到人民群众的意见11500余件。对这万余条意见,草案大量吸纳修改条文,但仍有一些问题存在分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继续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我们相信,更为充分的孕育,将会产出一个更为健康的法律“婴儿”。 
    “该推迟或者取消的,就推迟或者取消;该增补进来的,就增补进来。我们不要去片面追求数量,不要单纯赶进度,还是重在提高立法质量。”盛华仁如是说。  
 
    以人为本 追求公平 
    背景: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新法呱呱坠地,个人所得税法、审计法等法律修改与时俱进,物权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草案上会审议。 
    立法,是为了社会有序。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让法律更多了人文关怀。 
    解剖刚刚生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十月怀胎”的审议过程,便可管中窥豹。 
    常委会第一次分组审议该法草案时,“保护公民权利”之声响如洪钟。强烈的声音,化为修改后的条文---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除了公开、公正外,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为保护人权,这部法律专门增设了“执法监督”一章,规范程序,防止滥用。全国人大法律委的立法者为此深入城乡、基层大规模调研,逐条、逐句、逐字设计和修改。 
    参与立法的许多委员们都说,这样大的修改幅度,在以往审议法律草案时并不多见。其中,限制、规范公权力,保护公民私权的占了很大比重。 
    为了确定个税法修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的合理标准,200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如期举行。具有代表性的20名公众陈述人,从近5000名申请人中遴选出,各抒己见、激烈交锋:对于个税法修改草案拟定的1500元起征点,6人赞成,12人认为太低,2人认为太高。 
    同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个税法将这一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600元。 
    百元之差,为立法公正写下注脚。“判断立法是否科学,标准有多个方面。 
    最高层面是价值标准,首先要符合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公平正义的价值观,避免制定丧失正义、扭曲公平的法。其次是民主标准,要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立法者要寻找利益的共同性,在以多数人利益为原则的前提下,也要适当照顾少数人利益,做到多数决定与少数保护相统一。”长期参与立法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说。 
    这一年,农业税条例废止,结束了延续2600年的农民种田交“皇粮国税”的历史;公司法全面修订,大降注册“门槛”,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后,第一次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务员法制定,提高行政效能…… 
    人本、公平、和谐的立法思路,让法律质量更高、法律规定更加科学。 
     
    集思广益 开门立法 
    背景: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收到议案991件,全部是法律案,超过一半附有法律草案文本。 
    万人积极参与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打开大门,听取民意,集中民智。 
    值得一提的是,常委会的立法实践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代表的身影。 
    去年的991件代表议案中,161件议案涉及的12件法律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46件议案涉及的7件法律草案已提请常委会审议;125件议案涉及的30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年度计划。 
    2005年,近40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15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专题调研。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年的议案又是一个“丰收年”。 
    随着名额大幅提高,去年有14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走进最高立法殿堂,列席常委会会议。 
    来自湖南高级人民法院的全国人大代表江必新,去年首次列席,参与修改公司法、证券法。他将近年来的人大立法总结为“三大进步”:一是程序透明。听证会、座谈会、公布草案征求意见等,公众、专家参与立法机制正在形成;二是条文细化。和以前法律规定较为原则相比,如今的法条越来越具体,更具可操作性;三是关注群众利益。既规定行政机关的职责,也注重保护群众权益。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