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时间:2005-11-07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网11月5日电  记者吴兢报道: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要依法促进,《循环经济法》已开始起草。

  这是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主席毛如柏在今天召开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上指出的。

  他说,循环经济法立法项目已经正式列入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组织起草。我们希望通过制定这部法律,明确政府和有关主体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确立必要的行政强制、经济激励和自愿行动的法律规范,以形成一个由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等构成的比较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毛如柏说,当前,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已经逐步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不仅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和重要内容,也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和实践行动。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大力弘扬循环经济理念,大力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包括在企业层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建立生态工业园区,在城市和省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我国循环经济的实践已经取得可喜进展。

  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循环经济的发展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的、艰巨的探索和创新过程。

  毛如柏说,当前,我国循环经济总体上尚处在从理论向实践转化的重要过程中,需要在继续关注生产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的同时,加强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在继续关注技术发展和创新的同时,加强制度的改进和创新,逐步扩大循环经济的实践范围,引导企业和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到循环经济实践中,以逐步形成资源循环式利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社会循环式消费的循环经济发展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