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人大监督的四条对策

时间:2005-10-1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要改善党的领导,妥善处理党委领导与人大监督的关系。要理顺党政关系,不能以党代政,也不能取代人大的监督活动,更不能以党委名义直接干预监督工作,以免使监督者感到"监督到党委头上"而产生消极影响;要正确认识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党委对"一府两院"的领导的关系。党委对"一府两院"的领导和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保证"一府两院"把工作搞好。要调整组织结构 ,树立人大权威,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在党内确立人大常委会的地位,"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树立人大常委会的权威,使其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机关。

  二要强化人大监督主体意识。"一府两院"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虚心接受人大监督,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支持人大工作,维护人大权威;人大自身也要增强监督意识,要克服怕得罪人、怕影响关系等顾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行使监督权,及时依法纠正"一府两院"违宪违法行为,纠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和违法行政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要健全人大监督法律体系。监督法制的缺陷给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 督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和阻碍,当务之急就是要认真研究人大监督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总结地方人大监督经验,把一些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监督程序上升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尽快制定出台《监督法》,建立一套完整、系统、严密的监督规范,对监督内容、监督措施、监督手段,尤其是监督程序和监督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增强可操作性,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的工作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性,真正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监督的动力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开展人大 监督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只要是法律允许的,都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他们生活在最基层,对是非善恶分辨最清,是一张巨大的监督网。人大监督工作要充分利用这张网,借助强大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舆论,加强自身监督工作的刚性。这种监督的效果将直接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的威力,促使"一府两院"加强自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要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通过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信、设立群众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王海霞)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