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翻开新页
时间:2005-10-08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月27日是一个普通的北京秋日,但是它注定要写入中国法治化进程的编年史。这缘于是日举行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起征点”问题的立法听证会,开了中国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立法听证会的先河。这昭示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致力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的一次重大探索,标志着我国民主立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听证会的特点作了五个注解:立法听证会是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直接地、公开地听取社会意见的一种重要方式。听证会最大的特点,一是公开、透明。听证的内容和焦点问题事先向社会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公民都可以自愿报名作为陈述人或者旁听人;听证会对媒体开放。二是公正、客观。组织者应当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中选择持不同观点的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面对立法机关直接陈述自己的意见,使各种不同意见得到比较充分的表达,立法机关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各方利益和矛盾所在。三是程序性强。为了保证听证陈述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发表意见,提高听证会的效率,听证会都制定有严格的听证规则。四是注重实证。听证陈述人发表的意见,其理由要以了解的事实作依据,要有实证性资料作支撑。五是听证结果作为立法的重要参考。
本次听证会上的意见,将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人们注意到,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新以来,以高效率和高质量完成了对许多部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拿出了颇受好评的法律力作。同时积极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注重彰显立法的民主理念,真正落实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不仅把制定好的法律交给人民,而且还把拟议中的法律交给人民。不久前对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即是此前的最新一例。有专家认为,今天全国人大又通过听证会形式让更多的社会成员直接参与税收立法的过程,向立法机关直接表达意见以维护自身权益,必将大大增强最高立法机关在论证、拟订和审议法律草案过程中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保证相关立法决策、立法审议存在科学真实的客观依据,从而使最后出台的法律能够充分获得普遍的社会理解和民众支持。
今天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的首次立法听证会折射出中国立法民主的脉络,拨动了关注中国法治化进程人们的心弦,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它将永载中国法制史册。
来源: 中国人大网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