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工作必须突出一个“实”字

时间:2005-09-15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人大监督工作必须突出一个“实”字。

  一、调查研究要重实情。

  江泽民同志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的谋事之道,成事之基。”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这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

  一是调查研究要全面深入。如去年,澧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换届以来的第一次述职评议和代表评议工作。评议过程中,常委会共向驻澧的省、市、县人大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300多份,收集意见和建议130多条,召开座谈会40多场,广泛 征求意见800多人次,对有些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掌握了大量客观翔实的资料,为常委会搞好评议工作提供了依据。二是了解情况要具体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如今年4月,常委会开展防洪法执法检查,为了真正做到心中有数,使审议意见切合实际,常委会要求各执法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9个具体问题再次进行深入调查,连双休日也没有休息。三是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在去年的评议工作中,为了全面掌握被评议单位和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常委会委托县审计局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财务审计。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常委会根据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委托县卫生局对14家饮用水生产厂家的卫生情况进行了抽检,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二、开展监督要出实招。

  多年来,人大监督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即形式上的监督多,实际监督少;抽象性的监督多,具体的监督少;工作监督多,廉政监督少;柔性的监督形式多,刚性的监督形式少。针对这种现状,人大监督工作要围绕如何增强监督实效,敢于出实招,动真格,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

  1、监督人与监督事有机结合。人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工作监督是人事监督的基础,人事监督是工作监督的最终结果。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监督的效能。监督工作中,把人大监督结果与党委对干部的考核和任用相结合,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形成合力,有助于增强监督实效。去年,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一方面,人大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掌握了被评议对象大量客观翔实的资料,为党委调整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另一方面,人大借助县委调整干部之力,大大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2、不断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开展监督工作,制度是保障。近几年来,常委会通过制定和完善述职评议办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和信访督办等制度,监督工作不断规范,监督实效不断加强。

  3、监督方式不断创新。人大要不断开创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就必须强化创新意识,发扬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大胆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办法。如去年开展评议工作时,常委会首次采取票决方式确定述职评议对象,首次把会议评议的范围扩大到副县长,首次把评议结果向社会全面公开,首次将述职评议与代表评议同时进行,增强了监督实效。

  4、开展监督敢于碰硬。 去年,常委会严格按照《述职评议办法》开展评议工作和代表评议工作,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在充分肯定被评议人员和单位工作实绩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了30多条整改建议,并以交办函的形式交办整改。近几年来,常委会把继续严格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加强经常性的指导和督促,有效地规范了各执法部门的行为,两年多来,在全县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评比中,有6个单位因检查不合格而被取消了当年综合评先资格。

  三、强化监督要抓实效。

  为了增强监督实效,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监督工作:

  1、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前要求承办单位详细了解代表具体要求,办理中随时向代表通报情况,办理后征求代表意见。通过及时交办,加强督办,充分调动代表履行监督职权的积极性,努力增强代表监督实效。换届以来,澧县人大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396件,从前两年的办理情况来看,办结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90%以上,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2、努力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人大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澧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主任信访接待日制,不断完善信访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信访督办和催办工作,不断增强信访监督实效。换届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00多件,5500多人次,均已交有关部门处理,办结率达98%,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3、督促整改到位。人大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一竿子插到底”,要抓住一两个突出问题,督促对方整改到位。2003年常委会开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之后,督促政府认真整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实效。全县共审计出违纪金额287万元,立案查处了6起涉负案件,下发了5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5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全县共向各乡镇退还了2002年征收的农业特产税309万元,并将2003年征收的特产税按20%返还97万元给乡镇,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再如常委会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之后,2004年全县共安排165万元解决退休教师的部分口子经费问题,31万元解决教职工去世后的抚恤问题,50.18万元给山区教师浮动一级工资,教师待遇大大得到提高。同时,学校布局、师资配置和教育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