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书不能“闭门造车”

时间:2005-08-30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意见书是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报告时,将委员们的审议意见进行归纳,所形成的一种规范性文书,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和针对性,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的一种创新形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笔者发现,一些地方人大的审议意见书却存在“闭门造车”的嫌疑。审议意见书所载内容空洞不实,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套话多,措施少,针对性不强,缺乏前瞻性和可行性,有的意见明显脱离地方实际,理想化的色彩较浓。这样的审议意见叫“一府两院”怎么落实?即使答复了,也只能是 “你问我答”,“文来文往”的文字游戏。

  出现这种局面不仅违背了制订审议意见书的本意,也会使人大在“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中的地位大打折扣,同时也降低了人大常委会在社会上的威信,会让人觉得人大真的是“橡皮图章”。

  究其原因,主要是会前组织的调查活动不深入,不细致,浮光掠影,走马观花,造成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议审议时抓不住问题的关键,所作的发言只能是泛泛而谈,提出的建议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另外,由于整理审议意见的人员对所审议议题的情况不熟悉、不了解,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不论是否符合地方实际,是否正确,是否科学合理,都一一受用,毫无取舍,一味的注重“大而全”,最终使审议意见书难以落实见效。

  要想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在选准议题的基础上,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为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增强感性认识;其次要改进审议方式,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积极性,为审议意见书的整理提供更多的素材;第三审议意见的整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联系地方实际,力争做到“精而准”;第四对个别较为重要的审议意见应敞开大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还要进一步明确落实审议意见的办理责任,限期整改,真正使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来源:人民代表报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