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开始征求意见

时间:2005-04-14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月13日下午,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铎、李志斌,秘书长顾志平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盛华仁副委员长关于信访工作的讲话精神,分组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悉,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理顺了关系。人民群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反映的信访事项,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部门统一向省直国家机关、司法机关、省辖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二是明确了责任。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三是确定了办理方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部门可采取发函、电话、座谈、汇报、阅卷等方式督查督办,也可直接派人到当地督查督办,并规定了特殊信访事项的特殊办理方式。四是提出了办理时限。规定为3个月至6个月必须办理完毕并报办理结果。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