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 代表 委员,同声 同理 同呼:停收燃气"两费"!

时间:2005-01-26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这几天,燃气初装费成了人们议论的焦点:热心市民寄来上千份调查表,一致要求取消燃气初装费和维修费;正在参加两会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也认为两费不该交;专家、学者以及律师也在建言尽快推动《条例》修改;省人大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说,企业壮大了,该断奶了,他们已经把省有关部门的意见反馈到郑州市人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对该《条例》进行修改……
  ●民意调查上千份
  代表委员纷表态
  “现在不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人们议论天然气初装费的事情。”本报连续报道郑州燃气初装费和维修费该不该收后,广大市民对此高度关注,一封封附着民意调查表的信件如雪片般飞至本报编辑部,让记者应接不暇。
  根据记者初步统计,截至前天,本报已收到各种途径送来的信件7600余封,有效民意调查表格820份,除一个读者认为不应该交初装费、另一读者认为不该交维修费外,其余均认为初装费、维修费都不应该交。
  昨天,记者带着群众的声音到省“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驻地,采访了1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但他们齐声说两费不应该交,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说不应该交。
  既然认为不应该交,那当初审议时为啥还让《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通过?省人大代表对着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说事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说,当时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公益性和稳步发展,现在企业壮大了,应该断奶了。现在就开始让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进行修改,而且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明确的意见反馈给了他们。
  我省某机关的一位人大代表说,在前不久省政府召开的常务工作会议上,有关领导明确提出,2004年我省做出的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规划,2005年必须全部落实到位。
  ●群众议论
  不该收取初装费
  不少读者在寄来民意调查表的同时,还以书信方式表达自己对“两费”收取的不满。郑州市一位署名“群众”的读者在信中说,这几天,不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群众议论早该取消“两费”的事情。他们社区的上千住户都在关注这件事,他接触到的居民包括居委会工作人员都反对收取“两费”。“洛阳市能为民办好事,取消初装费,郑州为啥就办不成呢?”“群众”认为,如果按照燃气公司的逻辑,那市民用水、用电、乘车都该交“两费”?!
  金水区的一位市民在调查表上“不应该交”栏内画上大大的钩,同时修书一封,认为公用事业是政府的事,应由政府出资,把气送到家,百姓用气花钱,顺理成章。
  省交通厅办公室一位人士称,他的几位同事一致认为应该尽快制止这种不应该的收费。记者看到,三成左右的调查表上附有“坚决反对继续收取初装费、维修费”字样。
  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不少信封里装了两三份调查表,一封来自河南纺机厂社区的信封里一下子竟装了十份调查表,并附言说:“反对收‘两费’是社区居民的共同心声。”而一封来自郑州大学的信中竟然装了12份民意调查表,并注明“单位里同事一起寄送”,一致认为不应该交“两费”。
  ●群众议论
  不该收取维修费
  家住南阳路郑纺机的几位退休职工联名给本报写信说,大家退休金每月只有几百块钱,燃气维修费每年要交48元,事实上,好几年来他们也没见对方来维修过一次。
  郑州市商业技校一位姓韩的退休教师说,让用户交纳管道维修费实在不应该,学校用天然气十多年了,几乎未见过燃气公司来维修过;自己家里两套住房都有燃气管道,其中一套房内的天然气从未开过,可每年必须交纳两份维修费96元。希望郑州市人大对《条例》修改时进行民意调查,郑州市政部门也应该到群众中调查,或者召开听证会,尽快停止这种不合理收费。
  河南纺机厂社区众居民在来信中要求燃气公司把近年收来的“两费”使用情况,给市民一个明白交代,因为这是用户的知情权。
  参加这次“两会”的一位人大代表告诉记者,燃气公司说收取的维修费是基金,但是他们到市财政局调查发现,这部分钱根本没有交到市财政局。钱弄到哪儿去了?希望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燃气公司
  不能躺在管网上数钱
  燃气公司收取初装费后还收取维修费,这是躺在管网上数钱。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一位姓程的工程师认为,老百姓替燃气公司出资修管道,每年还要替他们掏维修费,多年来初装费和维修费收取极不合理。他希望报社能继续跟踪报道这一事件,也希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群众在“两会”上进行呼吁。
  家住丰乐路的一位读者说,我们购家电及许多商品早已是免费送货,承诺几年保修期,而燃气公司让用户一次性给他们投资,他们却终身受益,并且什么钱都不想出,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好事?
  “燃气公司再也不能没事偷着乐了。” 河南纺机厂社区众居民在来信中说,燃气公司强制收取初装费、维修费,违背了公平原则;大家强烈要求停止收取这种不合理的荒唐费用。另外,其他诸如暖气集资费、有线电视的收视费中的维修费也应该废除。
  专家观点——
  ●取消初装费不含糊
  定价体系需核定
  昨天,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喻新安博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燃气作为公用事业,当时铺设管网财政没有全部投资,通过集资(初装费)形式向用户收取,这与过去的电话初装费一样,是垄断下的卖方市场出现的情况,当时尽管不合理,但人们也没怎么觉得;可现在情况变化了,就应该断然取消初装费和维修费,因为其起步阶段的原始积累已经完成,不需要像初期那样的巨大投资。他认为,城市公用事业也需要开放,应该更多地用市场调节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眼下燃气初装费取消毫不含糊,但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河南省价格研究所调研员吴景山分析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提供给用户的应该是可以消费的成品,而不是替商家承担制造成品的任务。不过,由于燃气仍实行政府定价,现在关键是要看天然气价格核算里是否考虑到了其完整成本,如果其已包含管道铺设成本,那再收取初装费等就是“错上加错”,如果目前定价中没考虑到管道成本,那取消初装费后就要在天然气价格里有所表现,从而走到“一轨”制的路上来。不过,他认为,燃气作为公用事业应该微利,如果利润高则不合适。
  ●收费不能“万寿无疆”
  《条例》必须修订
  “一个收费项目不能万寿无疆!”喻新安认为,过去制定的收费项目不能无休止地延续,燃气初装费只是不合理收费的一种,而目前类似的不合理收费还有很多,如一些公路收费站和过桥费等。
  昨日,记者采访的10位人大代表中有9位代表都表达了这样的一种思想:谁投资谁受益,燃气初装费其实就是集资费,交费的用户是燃气公司的投资者或入股人,燃气公司赚取收入后本应给予投资者回报才对。因此,要改变这一不合理现状,关键是要把《条例》的修订尽快提上日程。

(河南报业网 李敬欣 王春利 施书芳 实习生 郭锐)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