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工作汇报,围绕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

时间:2004-08-23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听取工作汇报,围绕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修改后的宪法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指导地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省人大常委会要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出决定,要在全省集中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有效实施。

继续围绕事关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的全局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并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落实。在听取工作汇报前,常委会和有关工作委员会要有重点地对相关工作组织视察或调查,以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掌握情况,提高审议和决策的质量。

2004年拟听取汇报 10个,内容如下:

1. 2004年我省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 2003年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3. 2003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

4. 关于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情况

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和社区建设工作情况

6. 关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情况

7.关于关闭和取缔污染企业情况

8.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

9.关于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情况

10.关于省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主任会议、各工作委员会受主任会议委托,可以听取和审议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