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法为民,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时间:2004-04-02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坚持立法为民,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根据2004年常委会工作要点的要求,立法工作要突出提高立法质量这个重点,坚持从全局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一是继续严格执行立法法和我省地方立法程序的规定,使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法律专家以及广大公民的意见。三是要加强立法调研,常委会和立法工作机构的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作实地调研。对关系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地方性法规,要进行立法听证。四是要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防止和克服立法中出现的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五是落实好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004年拟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14部,其中制定12部,修订2部。

制定的法规项目如下:

1. 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2.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3.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4.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

5.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规定

6.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7.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8.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9.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10. 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11. 河南省土地登记条例

12.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修订的法规项目如下:

1.河南省工会条例

2.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此外,要抓紧抓好一些立法调研项目工作,为明年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