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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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刘祥:建议加快开展河南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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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1-17

      “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代表,我深深了解农村的污染现状。我认为,加快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是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需要,也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要结合起来进行。”1月16日,参加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省直管县固始县代表团成员刘祥告诉记者,他在本次会议带来了《建美丽乡村保粮食安全——关于在全省加快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上合决策下合民意

  人们常说的农村污染,专家叫农村面源污染,是指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活动中,溶解的或固体的污染物,如农田中的土粒、氮素、磷素、农药重金属、农村禽畜粪便与生活垃圾等有机或无机物质,从非特定的地域,在降水和径流冲刷作用下,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使大量污染物进入受纳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湾)所引起的污染。

  刘祥告诉记者,关于农村污染,一年来,他走访农户,向专家请教,深深感到加快污染治理的迫切性。“令人高兴的是,就在我起草这份议案时,1月上旬,在河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郭庚茂指出,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所以,加快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上合决策,下合民意。”

  农村污染主要有两块:生活污染和生产污染

  刘祥是河南省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1991年,老家固始的刘祥,还只是北京一家砖瓦场的小工。多年来,他在北京创办了6个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物流、旧货交易等,总资产数千万元,吸纳几千名固始籍农民工在公司就业。他还是固始县总工会驻北京丰台区农民工维权办事处主任,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十杰百优务工有为青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刘祥说,我省既是粮食生产大省,又是养殖业大省。而农村面源污染来源有两块——我省不少地方农村的场景之一,是“垃圾成堆,塑料袋子满天飞”,这是农村生活带来的污染。还有一种是农业生产带来的污染,这种污染,其一是养殖业带来的粪便污染;其二,很难看见,但污染严重,治理难,制定治理政策也难,这就是化肥、农药污染。

  据他了解,养殖业繁荣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使畜禽粪便大量增加。据专家介绍,粪便和冲洗粪便废水中含有氮、磷及粪渣等有害物质,可以通过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也可以通过土壤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此外,畜禽粪便还会造成土壤污染,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钠盐和钾盐,直接用于农田,过量的钠和钾通过反聚作用而造成某些土壤的微孔减少,使土壤的通透性降低,破坏土壤结构。

  关于化肥污染,专家对他说,化肥既能促增产,也能促污染:所施用的任何种类和形态的化肥,都不可能全部被植物吸收利用。不合理利用化肥会造成人们生活用水的短缺、导致水体的富营养化使土壤酸化以及物理性质恶化,同时化肥中的氮元素等进入大气后,增加了温室气体,导致环境温度升高。

  农药也是把双刃剑。农药施用后,一部分附着于植物体上,或渗入株体内残留下来,使粮、菜、水果等受到污染;另一部分散落在土壤上(有时则是直接施于土壤中)或蒸发、散逸到空气中,或随雨水及农田排水流入河湖,污染水体和水生生物。这些被撒施在作物、土壤、水域中的农药,通过扩散、运转、吸附、吸收、降解、富集等过程进行多方式、多途径的运动与循环。循环运动的结果在某一定程度上可能得到很高浓度的富集;在另一阶段可能得到降解。降解得到的产物独行不确定,可高可低,甚至变成致癌物。农产品的残留农药通过饲料,污染禽畜产品。

  多年来,不少地方的环保“重城市轻农村”

  经他了解,多年来,我省不少地方的环保“重城市轻农村”,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远未引起足够重视。现有法律、条例对农村面源污染涉及极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由于县以下基层环保能力过于薄弱,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无人管、无力管。

  另一重要方面,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主要对象是农民,由于激励政策的不到位,农民几乎没有动力参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建议:出台地方法规,调动农民治污防污积极

  为此,刘祥认为,加快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建议两条腿走路,一是出台针对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出台能真正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激励政策。

  他认为,首先,应该有针对性地加速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立法调研,尽早出台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据了解,我省2013年完成了5县7个农业面源污染定位检测点和10个农膜残留防控点监测工作,项目任务为全国开展氮、磷、农用地膜等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监测预警、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国控监测点和数据平台提供科学依据。建议我省以此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立法调研。另据了解,《河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所以,他提出,如果可行的话,能否将两项立法调研合二为一,出台一部针对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原则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针对基层环保能力薄弱问题,可考虑由财政加大投入,借鉴“协警”、“协税”的方式弥补人员不足。

  其次,他建议加大投入,出台能真正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激励政策,同时加强农技的公益性服务。“让农民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科学施肥、施药,光有法规是不行的,得让农民获利,农民才有动力。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的政策手段,应当主要基于激励和奖励,使农民能够在减少污染的行为中获得明显的经济利益。因此,建议我省加大这方面的财政投入,出台激励性强的政策。如果这个激励奖励政策能足以调动农民把秸秆、畜禽粪便利用和秸秆还田、农村沼气建设,和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主动结合起来,那么,不仅能很大程度上解决秸秆焚烧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而且能使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很快收到实效。”

  他同时提出,在出台上述激励政策的同时,要针对基层农技机构公益性推广服务严重不足,农民得不到科学施肥、用药等方面必要培训、指导的现状,加大农技机构公益性推广服务力度。另外,他还建议把农村生活污染的防控、治理和深化生态示范乡镇、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作为生态乡村达标的首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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