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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1-29
省人大代表董广安
“再婚前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的家庭,也能再生育一个孩子。”在今年河南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董广安希望我省能调整再婚家庭生育政策。
据了解,目前我省针对再婚夫妻,明确为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以生育二孩。但在我国多个省市地区,均已明确再婚夫妇可以生育第三个孩子。
董广安举例说,南京明确再婚夫妇双方各有一孩,婚后可以生第三个孩子。吉林省也有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或者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据了解,河南省政府也曾表示,对再婚夫妻生育问题,河南将积极调研、测算,适时向省委、省人大提出建议,争取再次调整生育政策时统筹考虑这类特殊群体的生育愿望和需求。
“我省今年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统筹考虑再婚家庭群体的生育愿望和需求。”董广安建议我省将再生育范围从“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扩大到“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或者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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