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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1-29
人大代表程宝山
1月28日上午,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郑州代表团共同审议了《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河南省政府参事、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宝山从专业角度,对地方立法条例进行了解读,他表示,群众的事儿都可以进入立法的规划和视野。
程宝山表示,地方立法条例是“管法的法”,它是对立法人员或者对立法部门有所约束的一种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管法的法”。
他说,“但是仅仅这样说,也不太全面。因为严格地说,它只是管法的法之一,管法的法很多,这个只是在程序上对立法者进行约束。实际上是两个方面,我们现在说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做一个立法,首先程序要规范,因为只有程序上的公平,才能保证实体上的公平。”
“另一个方面,就是对立法者法律素质、法律水平要进行提高,否则也不能保证实体上法律的公平公正。所以两个方面哪一个方面都不能少。而且,立法的建立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
地方性立法条例设立的意义就是保证立法、程序的严格,使法律制定的程序公平,来保障它的实体公平,保障能够立出一个好法。《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总体上是进步的,但是在有些细节方面,还是需要进一步的推敲。
程宝山直言,“其实像雾霾治理、交通拥堵的治理等等,这些凡是与人民利益相关的、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与整个市场的运行密切相关的,都可以进入立法的规划和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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