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字体: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30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24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立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所提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向我院交办人大代表建议21件,其中,规范法院工作的建议19件,分别是“关于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保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建议”、“关于提请省法院出台支持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意见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大专利成果产业化扶持力度的建议”、“关于防止恶意诉讼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的建议”、“关于建立健全清理农信社积案协调机制的建议”、“关于完善调解案件审查制度防止利用虚假调解逃废债务的建议”、“关于细化土地查封诉讼保全制度的建议”、“关于对农民工维权给予正确引导的建议”、“关于刑事二审开庭有关问题的建议”、“关于建立危险驾驶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建议”、“关于建立法院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的建议”、“关于对省法院改进工作方法的建议”、“关于破解法院案多人少难题的建议”、“关于成立南阳高新区法院的建议”、“关于不应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作为某些群体特权的建议”、“关于民告官案件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建议”、“关于应将《律师执业证书》当作绿色通行证的建议”、“关于依法对郑州市公安局和郑州市两级检察院法院办理张一一案的前期有关人员进行错案责任追究的建议”。涉及具体案件的建议件,分别是“关于请省法院督促周口中院尽快执行鹿邑县高集乡拖欠工程款的建议”、“关于请省法院对焦作三维房地产公司与焦作建工集团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再审的建议”。目前,21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其中问题已全部解决的类建议14件;涉及法院长期工作,已部分解决或正在逐步解决的类建议件,向38位提议代表逐一答复后,均表示满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诚恳接受监督,办实办好代表建议

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对法院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帮助。省法院党组始终把办好代表建议、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不推诿,不敷衍,对代表负责,对人大负责。省“两会” 结束后,我们四次召开党组会,两次召开集中交办会,六次召开推进会,部署安排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修订完善了《加强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的规定》、《办理省以上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意见》,下发了《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实行分级负责。院长对办理工作负总责,逐件阅批代表建议,重点建议列入院长亲自督办事项,切实加强领导。副院长按照分工牵头负责,对主管部门办理的案事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办理、亲自协调落实、亲自审核答复。承办部门具体负责,实行“三定”,定人、定时、定责,做好会见走访、调研论证、承办落实、答复反馈、沟通解释等工作。督查联络处负责全程跟踪,对规范法院工作的建议每月督办一次,涉及具体案件的建议每半个月督办一次,提高办理效率。今年,李其宏代表提出的规范刑事二审开庭的建议,不仅需要法院内部建立一整套的制度机制,而且需要与公、检、司等多部门协调一致。为确保建议办理效果,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同志亲自牵头,带领四个刑庭的同志,先后到郑州、洛阳、南阳等案件大市进行调研,次召开审判长联席会、次召开审委会,研究讨论具体操作规范,反复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沟通协调,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办理二审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对辩护与代理、开庭范围、庭前会议、证人鉴定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关键性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指导和规范了全省法院二审开庭工作。二是坚持优先办理。在审判、执行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设立专门合议庭,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理代表建议,优先研究,优先上会,优先签发,今年建议办理周期平均缩短了近半个月。如姬飞燕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保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建议”,25日交办后,我院民二庭抽调三名商事审判方面的业务骨干,放下手头工作,邀请代表深入郑州、驻马店、焦作11家民营企业调研座谈,结合审判实际,建立了上门服务、双向联络、平等保护、司法建议等八项工作机制,较好地服务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这项建议从交办到结项仅用了23天,代表对省法院的办理效率非常满意。三是加强全程沟通。办前主动沟通,承办人员接到建议件后,及时与代表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掌握建议提出的背景、原因和办理的具体要求,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中适时沟通,采取邀请座谈、旁听庭审、参与听证、共同调研等形式,与代表共同研究办理措施,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办后当面沟通,拿出办理意见后,上门征求代表建议,对办理意见进行再修改、再完善,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如在办理郭斌、杨汉立、崔树平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南阳高新区法院的建议” 时,我们先到南阳面见了代表,掌握了高新区目前的行政机构设立、案件数量及管辖、社会治安等背景情况;后又邀请代表与南阳市政府、南阳中院、高新区党工委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座谈,围绕成立高新区法院的必要性、申报条件、审批程序等进行充分讨论。摸清情况后,省法院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经与代表沟通完善,向省编办和最高法院打了专项报告,并向代表作了答复。办理过程中,我们与代表反复沟通、多次交流,受到了代表的充分肯定。四是注重调研论证。代表提出的建议,都是法院工作中实实在在存在的一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有些问题成因十分复杂,必须进行充分系统的调研论证。如张洪恩、张金宝等五位代表反映的恶意诉讼、王涛代表反映的虚假调解问题,已经引起了全国法院的关注。但这两类案件,手段隐蔽多样,有的甚至利用假离婚等合法手段,掩盖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法院难以甄别和应对。为摸清真实情况,省法院派出个调研组,到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分片调研,重点了解恶意诉讼、虚假调解在我省的存在情况及常见形式;邀请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共同座谈,研讨防范措施;对掌握的23个恶意诉讼、虚假调解典型案例逐一剖析,寻找最佳处理方案。经过系统调研,我们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调研报告,为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统一认定标准提供参考;同时,从行为认定、立案把关、证据审查、程序救济、制裁打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下发全省法院参照执行,最大限度压缩恶意诉讼、虚假调解的存在空间。

五是严格审核把关。实行庭长、督查联络处、主管院长、审委会四级把关,确保办理措施能够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如李其宏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危险驾驶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建议”,承办单位提出拟办意见后,经督查联络处审核,报时任主管院长孙振民同志审定。孙振民同志认为,拟办意见关于审查受理期限、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等方面,规定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两次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经组织四个刑庭副庭长、庭长讨论修改、审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意见》,缩短了此类案件的审理期限,很好地解决了以往此类案件按照实际羁押期限决定宣告刑、轻罪重判的问题。六是力争代表满意。把代表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硬标准,凡是办理结果与代表意见不一致的,不搪塞、不放过,一律进行评查,一律由院领导包案负责,一律由院领导出面沟通。如李建伟代表反映的“关于督促周口中院尽快执行鹿邑县高集乡拖欠工程款的建议”,省法院立即调卷评查,发现鹿邑县法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执行空间。向周口中院发出督办函后,案件仍没有太大进展,代表不太满意。省法院执行局长宋海萍同志亲自包案,先后三次到鹿邑县政府、高集乡政府协调,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结。

二、积极创造条件,方便代表随时行使监督权

为保障代表的监督权落到实处,我们不局限于人代会期间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通过拓宽联络渠道、及时办理代表关注案件,为代表平时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一是建立主动通报工作制度,方便代表了解工作。为所有驻豫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和《公民与法》,赠阅法院工作情况通报、审判工作刊物、法律服务手册等1363份,每周向代表发送一次“豫法阳光手机报”,便于代表深入了解法院工作,行使监督权。二是建立结对联络制度,让代表随时提出意见建议。全省三级法院43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与2045名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了五年不变的“一对一” 联络关系,发放《结对联系卡》,公布联络员基本信息和联系电话,让代表能够随时找到联络人。月份,全省法院开展了联络员集中走访代表活动,上门联系全国、省人大代表730余名,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执行等532人次,征求意见建议303条。目前,省法院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逐一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流,征求意见建议。利用结对联络机制办理代表建议,是我们今年的一项创新。如在办理王涛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的建议”时,结对联络员通过走访或电话联系,先后就扩大设立金融审判庭、成立银行业、证券业社会法庭、建立金融案件专家咨询库、与河南证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协作推动河南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等措施,向代表实时通报,并根据代表反馈意见,调整工作重点,提升了办理建议的针对性。三是建立关注案件“直通车” 制度,把代表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平时。向所有驻豫全国、省人大代表赠送带有邮资的院长专用信封,代表反映问题直达院长,已有35名代表反映问题41次,均已得到妥善解决;对代表平时关注的个案和事项,由督查联络处直接受理、直接交办,有一起办一起,不拖到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了才办理,不等到人代会交办了才办理。截至八月底,全省法院共办结代表关注案事件2031件,其中,省法院办结215件,代表满意率达95%三、认真吸纳代表建议,全面改进法院工作在办理代表建议时,我们不就事论事,不就案办案,主动从代表建议中查找法院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把握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推动一项工作。一是积极回应代表对服务大局的关切。积极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全省法院要突出抓好的工作重点。许玉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工作社会效果的建议”,王涛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清理农信社积案协调机制的建议”,反映的都是执行难,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到发展环境优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法律权威树立。我们十分重视,开展了“倡导诚信、见证执行” 活动,邀请38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现场监督,共执结各类案件6253件,执结标的金额857亿元,执结率同比增长13%;与公安、工商、国土、银行、税务、海关等部门构建联动机制,建立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对规避执行者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对1400名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有960人慑于强大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加大对“老赖” 的打击力度,将395名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移送立案侦查,占前五年移送总数的421%,已经有35人被依法判处刑罚,一大批“骨头案” 得到执结,助力了诚信社会建设;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涉农信社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执结积案1219件,标的金额52亿元,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沈德咏常务副院长、省委邓凯副书记、省委政法委刘满仓书记均批示肯定。二是积极回应代表对民生司法的期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注重从代表建议中发现民愿民盼,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了解民意、服务保障民生民利的过程。如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导农民工正确维权的建议”时,我们在总结连续四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三级法院全部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或合议庭,广大法官深入施工现场、企业、工棚,讲授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出台《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结,并免收诉讼费、执行费,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办理讨薪案件2888件,为558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860.25万元,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对15名恶意欠薪的企业主判处刑罚,保护了农民工的劳动尊严。三是积极回应代表对改进工作的期待。董振杰、孙振甫代表提出“关于应将《律师执业证书》当作绿色通行证的建议” 后,我们先后召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律师座谈会30余次,征求意见建议278条,明确提出,律师凭执业证,可以不登记、不安检,直接进入法院和审判法庭;与省司法厅协商制定《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为律师阅卷提供专门场所,为律师复印卷宗材料、会见当事人提供便利,要求在庭审过程中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充分尊重律师的辩护权。在解决律师进门难问题的基础上,我们举一反三,通过在省法院机关大门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评价器、全面推行人民法庭悬挂便民“小黑板” 制度、组织巡回办案小分队等措施,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问题,以作风转变促形象改善。再如李玉坤代表提出民告官案件行政一把手应出庭应诉问题,我们一方面在全省推广郑州市人大、市政府重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经验,一方面多次与省政府法制办进行沟通,建议省政府出面督促落实。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制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已有600余名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同比上升个百分点。四是积极回应代表对改革创新的关切。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近年来法院改革的重点。董振杰、孙振甫代表在建议中明确提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人民陪审员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能成为某些群体的特权。为此,我们在今年人民陪审员换届过程中,明确要求普通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实施“双倍增” 计划,按照万人的目标增配人民陪审员,吸纳更多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我们的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的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办理拖拉、被动,沟通不及时,个别建议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涉及法院长期工作,需要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抓好落实,向代表再反馈、再答复。二是把征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走访到每一名代表特别是基层、企事业单位代表,全面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把代表关注案件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凡是代表不满意的,院领导要亲自面见代表、听取意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全省法院的不懈追求。我们将以这次专题审议为契机,按照常委会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中原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版权所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豫ICP备05016546号
电话:0371-65954030(总值班室) 邮编:450003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五号院 电子信箱:hnrdxxjszx@qq.com